| 关于在汕头市举办《电信业务营销员》(初级、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信业务营销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部分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实际需求,我中心决定于8月28日、29日在汕头市举办《电信业务营销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从事电信业务宣传推广、市场研究和开发、营销策划、揽收受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鉴定时间、地点
1、鉴定时间:2004年8月28日、29日(上午进行理论和实操笔试考试,下午进行实操技能考试)。
2、鉴定地点:汕头市潮汕路华新城西侧电信培训中心
三、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核鉴定。
四、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栏目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和“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或到鉴定地点领取有关表格(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鉴定考核前,请交上“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帖好相片)及同底两张大一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3、报名方法:直接将“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发送到E-mail邮箱:stdxpx@21cn.com。
4、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8月25日。
5、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754-2486296;2480037(传真)
五、费用:
1、资料费:195元/套;
2、鉴定费:初级:160元/人,中级:210元/人。
3、食宿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