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第四十期《移动电话机维修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移动电话机维修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国家工商局、国家信息产业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长4号令)及信息产业部《关于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销售员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信人函[2001]413号)的精神,为加强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移动电话机维修员、销售员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我中心将举办第四十期《移动电话机维修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日期:2004年3月27日
鉴定报名截止日期:2004年3月24日
二、鉴定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权路永安坊2直巷2-4号广通通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联系人:程老师、欧老师 电话/传真:0760-8853100
三、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考核鉴定。
四、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http://www.gdca.gov.cn),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到鉴定报名点取申报表(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培训报到时, 请交“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同底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费用:
1. 考核费:880元/人(含考务费、鉴定费、材料费、设
备使用费等);
2. 教材费:90元/人;
3. 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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