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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话务员培训、鉴定的通知
 粤通鉴[2002]75号

各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2]480号《关于整治电话信息业务市场的通知》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粤通管[2002]345号《关于对全省电话信息话务员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开展信息话务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尽快将需参加鉴定的人数报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各地的具体人数在12月底至明年1月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各举办一期培训班,培训、鉴定通知随后下发。为了不影响工作,我们将根据各地上报的人数就近安排培训和鉴定。

二、 各单位根据鉴定人数统一订购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用教材,要求人手一册,于12月18日前将订购教材回执表传真给我中心,以便向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订购。

三、 请需参加鉴定人员填好一张“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准备大一寸彩色相片三张,表格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gdca.gov.cn)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四、请将订购教材的款项直接汇入我中心帐户:
单位名称: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行:广州市建行东山支行
帐 号:76-20000027-44

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张美萍
电话(传真):020-87613526

附:订购《信息话务员》教材回执表

订购单位(盖章)   
需参加鉴定人数  
订购教材数量(套)   单价(元/套)  50
总金额(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单位地址  
希望参加鉴定地点     广州    深圳     东莞     惠州     中山

年      月     日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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