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07年第2号

  为充分发挥电信服务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我省电信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与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二00七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用户申诉总体情况
  2007年4~6月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12300”)收到电信用户咨询593人次、受理用户申诉276件,向企业发出转办通知书283件(由于部分申诉需同时向两家或以上的运营企业发转办通知书,所以转办数量比受理量略多)。截止至2007年7月10日,253件用户申诉已处理完毕,其余30件正在处理中。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用户申诉,“12300”进行了详细登记,及时向相关电信业务运营企业发出了《电信用户申诉处理转办通知书》,并确保申诉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对不符合条件或由于用户对情况不了解,不熟悉电信法规,误以为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侵权的用户申诉进行了耐心解释宣传。
  从用户申诉的内容看,主要涉及资费争议、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表1 2007年4~6月电信用户申诉总体情况
  4月 5月 6月 合计 所占比例
资费争议 66 56 48 170 60.1%
通信质量 15 7 7 29 10.3%
服务质量 23 29 30 82 29%
其他 0 0 2 2 0.7%
小计 104 92 87 283 100%

表2 2007年4~6月电信用户申诉各基础电信企业情况
  电信 联通 移动 铁通 网通 卫通 其他 合计
4月 申诉量 24 23 50 1 6 0 0 104
企业责任 5 5 2 0 5 0 0 17
5月 申诉量 21 15 52 1 3 0 0 92
企业责任 1 0 4 0 1 0 0 6
6月 申诉量 19 21 44 0 1 0 2 87
企业责任 0 1 2 0 0 0 0 3
合计 申诉量 64 59 146 2 10 0 2 283
企业责任 6 6 8 0 6 0 0 26

  在受理的用户申诉中,经核查,明确属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责任和/或涉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有26件。

  按用户申诉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划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申诉通信质量合计12件:其中广东电信6件,广东网通6件。
  (二)申诉资费争议合计14件:其中广东移动8件,广东联通6件。

  二、用户申诉热点难点分析
  (一)信息服务业务仍是用户申诉的热点
  用户申诉集中在信息服务业务方面,有关信息服务业务的用户申诉为108件,占正式受理申诉的38.1%,占资费争议类用户申诉的63.5%。其中广东电信9件、广东联通35件、广东移动64件。由于大部分是用户主动订制,所以涉及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责任的只有14件,占信息服务业务类申诉的13.46%。
  移动信息服务企业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未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和《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没有资费告知或者资费告知不明确的情况下,诱导用户订制信息服务业务;在订制过程中资费提示不明确或缺乏资费提示。
  (二)资费争议还集中在移动业务方面
  1、由于系统原因造成新套餐未能及时生效,使用户在计费初期仍按旧套餐收费而产生额外的费用。
  2、目前GPRS采用的限量包月超出部分另外计费的收费方式,由于系统未能为用户提供实时查询流量的功能而产生的费用争议。
  (三)固网间通信质量问题有较大幅度上升
  从4月份开始,用户反映固网间的通信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中山、东莞等地的网通固话用户反映无法接通电信固话用户。
  (四)服务质量问题集中在宽带服务方面
  1、广东电信、广东联通、广东铁通用户申诉网速不稳定,企业宣传的互联网上网速率与用户实际使用时的情况差距较大,引起不满。
  2、由于服务人员的沟通不足,造成用户误解而引起的申诉。
  (五)IP长途业务的通信质量问题。
  用户申诉在电信公司固定电话上使用197、197202、96168等业务时,存在接通率低、静音或断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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