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电”专项斗争待办工作事项》的通知
广公(治)字[2007]388号

省综治办综治工作处、省发改委能源办、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省通信管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省广播影视局保卫处、南方电监局稽查处、广州军区司令部通讯部:
  为贯彻全省“三电”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参照《全国“三电”专项斗争待办工作事项》的有关安排,省“三电”办梳理形成了《广东省“三电”专项斗争待办工作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待办工作事项。有关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三电”办。
  联系人:廖华,电话:83110542,内线:10542,传真:83119179。

  附件:全国“三电”专项斗争待办工作事项

广东省“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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