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三电”办的部署和安排,为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宣传资源优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三电”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制定我省“三电”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大力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保护“三电”设施的自觉性。大力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三电”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打击力度和整治成效,集中宣传一批破获的典型案例,震慑“三电”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宣传“三电”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曝光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的地区和“三电”专项斗争期间发生的恶性案件。反映影响“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推动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大力宣传企地联防、联治、联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推动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省“三电”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由省“三电”办组织协调,省“三电”办加设宣传组,省公安厅宣传处、治安局,省广电局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参加全省的“三电”办宣传组工作,负责全省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协调以及对重要稿件的审核把关,指导考核各地“三电”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各地“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斗争宣传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宣传资源,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推动“三电”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工作安排及重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层层动员部署情况,选择一些典型案件作适当宣传报道,曝光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的地区,宣传“三电”违法犯罪的危害以及组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起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7月至11月)。重点宣传各地严厉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加强“三电”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情况。期间,对于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动,大案屡屡发生、发案势头压不住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销赃问题久治不绝或者发生恶性案件的地区,适当予以曝光,督促改进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重点宣传“三电”专项斗争成效,“三电”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反映企地联防、联治、联建活动,探索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情况。
四、主要宣传活动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个阶段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全国和全省挂牌整治的十个重点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现场,可以将公安机关缴获的作案工具及赃物向媒体展示,向社会通报专项斗争阶段性动态和战果。
(二)集中开设宣传报道专版。要在各地主流平面媒体及各有关部门、“三电”行业报纸、《广东公安》和《人民公安报》广东版中开设专版,在本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政府网站、有关“三电”企业网站开设专项斗争新闻专题,实时更新活动情况。
(三)举办“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月。根据全国“三电”办的部署,我省将8月份确定为全省“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月,开展集中统一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制作宣传展板、标语和板报,张贴通告、宣传挂图,散发“三电”设施保护纪念品、典型案例小册子等,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制作印有“三电”设施保护字样的学生书包、作业本、水杯、文化衫等纪念品,在“三电”设施沿线地区广泛散发,使“三电”设施保护宣传工作进单位、进校园、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全方位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
(四)制作新闻、专题节目,播发公益广告。在本地广播电台、电视台重要栏目播出关于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新闻和专题节目,特别要积极运用公安内部宣传阵地,《南粤警视》每月至少要播出一期“三电”专项斗争的专题节目,《南粤警察网》也要积极制作相关新闻专题栏目,营造打击“三电”违法犯罪的舆论强势。要组织有关电力、电信企业策划制作“三电”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五)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在线访谈。“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月期间,邀请公安、通信、电监和“三电”企业负责人到南方网进行在线访谈,与群众和社会各界良性互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的热情。
(六)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开展工作。中央媒体在我省采访报道期间,要根据中央媒体的工作需要,积极提供有关素材,协同深入实地,采访报道破大案、打现行、抓逃犯、治乱点等重大行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