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二期

严厉打击违规企业

  根据用户的申诉(投诉),省通信管理局通报了59家违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并对19家违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向相关用户退还违规收取的信息费,并严格履行企业公开向社会作出的赔付承诺。
  根据《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省通信管理局还将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分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措施。
  相关电信运营企业依照有关业务合作协议条款,对受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整改的违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实行了清除所有用户订购关系、暂停新增业务一年、向用户退还违规当月收取的所有业务信息费、暂停一年代收费以及合作层级降为基本合作层级等处理措施,对受到省通信管理局通报的违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也进行了相应处理。
  2006年8月份,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12300)受理用户关于移动信息服务的申诉(投诉)共63宗,其中,广东移动48宗、广东联通11宗、广东电信4宗。申诉量比4月份的114宗、5月份的106宗、6月份的109宗、7月份的82宗有进一步减少,用户申诉呈加速下降趋势,专项活动的成果初步显现,反映了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状况已有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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