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一期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增强专项活动透明度

  为及时掌握移动信息服务的市场动态、服务质量和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定期报送制度,要求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每月15日前报送移动信息服务发展情况,包括业务量、信息费、投诉量以及违规处理情况,以及企业开展规范移动信息服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
  同时,省通信管理局将及时通报开展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情况,包括活动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出台的有效举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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