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材料

  1、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表)复印件;
  3、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 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权结构等有关材料;
  4、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申请受理机构:
  1、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电话:020-87690457
   传真:020-87692030
   邮编:510080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省通建大楼” 702室
  2、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电话:0755-83522122
   传真:0755-83522166
   邮编:518034
   地址:深圳市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18楼业务受理室
  咨询服务机构:
   深圳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
   电话:0755-83522299 83522933
   传真:0755-83522622
   邮编:518034
   地址:深圳市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18楼咨询服务室

 


Copyright©2001-2011 GDCA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版权所有 20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