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未遵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28号令)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
3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 |
江门市新光网络有限公司 |
5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花二路证券营业部 |
7 |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春风路证券营业部 |
8 |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步南路证券营业部 |
9 |
汕头市鸿辉信息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宇鹏顺实业有限公司 |
11 |
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
12 |
湛江市新民通信有限公司 |
13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14 |
深圳市络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州中金博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述单位应立即缴清所拖欠款项(如有异议,可到我局核对有关数据),并保证遵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对于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行政处罚、停止码号使用、收回码号资源)。
联系人:黄政 联系电话:020-87605766 13728036633
特此公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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