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广州三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超范围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事人申请,本局决定对该行政处罚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广州三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07年9月12日上午10:00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四号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7693281

  特此公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七年九月七日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800*600浏览
Copyright©2001-2008 GDCA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版权所有 20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