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三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超范围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本局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事人申请,本局决定对该行政处罚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广州三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07年9月12日上午10:00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四号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7693281
特此公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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