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数码星公司等三家电信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经查,深圳市数码星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在2006年上半年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活动中,通过发送虚假诱导性宣传短信和利用脚本技术模拟订购等方式致使电信用户订制有偿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并收取了相应的信息费,引发大量用户投诉和申诉。此外,陕西掌信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在未到我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情况下,自2004年3月份起擅自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活动。
  深圳数码星公司、深圳创世互动公司在移动信息服务经营活动中强行订制、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擅自收费等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五)项之规定。针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责令这两家企业停业整顿三个月(停业整顿期限自2006年10月1日算起),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向电信用户提供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费。
  陕西掌信公司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在我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19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已依法对其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希望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电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行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形象。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治移动信息服务害群之马,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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