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信息产业部将对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评选条件如下:
  一、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行业内技术、产品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强。1998年以来获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开发能力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技术,获得发明专利50项以上(含50项);
  2、获得过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
  3、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经国家登记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3项以上(含3项);
  4、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信息产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作用,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并一直活跃在科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在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了创造性突出贡献,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系列或者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并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
  2、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3、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经国家登记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以上(含2项),并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4、取得过特别重大的科技创新成果。
  在广东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活动企业的集体和个人(不含跨地区经营增值业务企业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条件者,请于5月28日前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申报推荐。
  具体要求和申报表格等可在中国信息产业部网站(网址:www.mii.gov.cn)——信息产业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栏目中下载;凡涉及保密的材料,请按保密规定渠道申报。
  联系人:叶青华,电话:020—876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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