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号码升位公告
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东莞固定本地电话网用户号码于2005年12月10日零时起从七位升至八位。升位规则为:首位号码为“2”的固定电话号码在首位号码前加拨“2”,首位号码为“3、4、5、6、7、8”的固定电话号码在首位号码前加拨“8”。特服号码、短号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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