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电信业务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据信息产业部第19号部长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在本省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经检查,发现有139家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和16家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04年度经营许可证年检或年检未合格,经研究,决定对上述经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注销其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并取消经营电信业务资格。现将依法注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第二批)通告如下:
注销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单位名单
注销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单位名单
联系电话:020-87626826; 传真:020-87626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