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7]5号

关于举办全省《电信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第6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我省通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技术水平,做到电信机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我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电信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6月8日止。
  鉴定时间:2007年6月底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二、鉴定对象:从事通信设备的维护、值机、调测、检修、障碍处理及工程施工的人员。本职业(工种)分交换、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四个技能模块,考生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申报考核相应的技能模块。
  三、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四、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
  请各单位在实操考核过程中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五、鉴定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信机务员》四级(中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六、请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提交如下资料:
  1、填好的“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和两张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gdca.gov.cn)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下载。
  七、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电信机务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本套资料是电信机务从业人员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基本学习课本,也是工作中必备的学习手册,请鉴定人员根据需要购买,每套资料88元。
  八、鉴定费:四级(中级):280元/人。
  各考生请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交我中心当地的定点培训单位。
  九、其它鉴定相关事项(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随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020-87629097、88564442  传真:020-87623997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室(510080)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电信机务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12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7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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