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7]4号

关于举办全省《线务员》(中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通信工程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制度,做到通信线路维护及线路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以及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通信线路的畅通,我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线务员》(中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5月24日止。
    鉴定时间:2007年6月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二、鉴定对象:从事通信线路维护和工程施工的人员。
  三、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四、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
  五、鉴定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线务员》中级(四级):
  (1)、取得初级(五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五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线务员》高级(三级):
  (1)、取得中级(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四级)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7年;
  (3)、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六、请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提交如下资料:
  1、填好的“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和两张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复印件(A4纸);
  3、参加高级(三级)鉴定的考生需提供中级(四级)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gdca.gov.cn)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下载。
  七、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线务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上、下册)),本套资料是线路维护及线路施工人员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基本学习课本,也是工作中必备的学习手册,请鉴定人员根据需要购买,每套资料85元。
  八、鉴定费:中级(四级):340元?人。
        高级(三级):420元/人。
  各考生请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交我中心当地的定点培训单位。
  九、其它鉴定相关事项(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随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020-87629097、88564442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室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线务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10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7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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