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6]21号
关于举办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话务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规定,话务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提高话务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贵公司的实际需求,我中心决定在你公司全省范围内举办《话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06年10月下旬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鉴定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0月10日。
二、鉴定对象:从事话务服务工作(如10086、12580等信息服务、业务查询)的从业人员。
三、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四、鉴定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五级: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四级:
(1)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以上;
(3)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
(4) 电信中专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
(5)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五、鉴定标准、方式: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结合省移动公司对相关岗位的技能要求,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
六、请参加鉴定的考生填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并准备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交给本单位负责人。请各单位负责人根据申报表分初级、中级填好“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于9月25日前报鼎湖培训分公司联系人。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七、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话务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每套资料72元。请根据鉴定人员的需要统一到我中心购买。
八、鉴定费:按省物价局1998[522]号文件执行。
初级/五级:210元?人(其中理论40元/人,实操170元/人)。
中级/四级:280元?人(其中理论50元/人,实操230元/人)。
各单位可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汇入我中心账户。我中心账户:
单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帐号:44001400101050010796
开户行:广州市建行东山支行
九、本次鉴定委托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鼎湖培训分公司负责。联系人:李恺明 电话:0758-2603038、13602987798
我中心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 020-87629097、88564442
E-mail:li8088@21cn.com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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