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6]5号

关于举办全省《电信业务营销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信业务营销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各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实际需求,我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电信业务营销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06年4月15日止。
    鉴定时间:2006年4月下旬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二、鉴定对象:从事电信业务宣传推广、市场研究和开发、营销策划、揽收受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四、鉴定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四级:
   (1) 取得初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
   (2) 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
   (3)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满5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三级:
   (1) 取得中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正规培训;
   (2) 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 大专以上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经正规培训。
  五、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
  六、请各单位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填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并准备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交给本单位负责人。请各单位负责人根据收齐的申报表(含两张相片)分中级、高级填好“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于考前上报我中心。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七、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电信业务营销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每套资料75元。请各单位根据鉴定人员的需要统一到我中心购买。
  八、鉴定费:
  中级/四级:210元?人(其中理论50元/人,实操160元/人)。
  高级/三级:250元?人(其中理论60元/人,实操190元/人)。
  请各单位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交我中心当地的定点培训单位。
  九、04、05年已参加鉴定考试单科不及格的人员,可在本次报名统一参加单科考试。
  十、其它鉴定相关事项(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随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传真:020-87629097、88564442
  E-mail:li8088@21cn.com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室
  邮编:510080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电信业务营销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6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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