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29号

关于确定南方医科大学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中心为定点培训单位的通知

南方医科大学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中心: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树立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良好形象,创建通信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品牌,明确鉴定中心与各培训单位的职责,根据贵单位的申请,经我中心审核、研究决定,确定贵单位为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定点培训单位,望贵单位在今后培训工作中,能严格遵守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地开展鉴定培训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严格鉴定考试纪律,确保考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
  有效期为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满将根据考评情况重新确认。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确定 培训单位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3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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