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26号
关于在深圳举办《电信业务营销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信业务营销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各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实际需求,我中心决定在深圳举办《电信业务营销员》(初级、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5日起
培训时间:2005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及鉴定地点: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邮电培训综合大楼。
二、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鉴定。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培训、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栏目,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到鉴定报名点取申报表(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培训报到时, 请交“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同底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3、报名联系人:谢老师:0755-83501062
E-mail:szxln@mailcenter.com.cn
四、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电信业务营销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每套资料75元。另有一套由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讲课的培训光盘(共六张),每套光盘120元,请各单位根据鉴定人员的需要统一到我中心购买。
五、鉴定考核费:
五级/初级:160元/人(其中理论40元/人,实操120元/人);
四级/中级:210元/人(其中理论50元/人,实操1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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