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9号

关于在深圳华为举办第一期《电信机务员》(二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通信行业从业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工作。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信机务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技术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做到电信机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我中心决定在深圳华为举办第一期《电信机务员》(二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符合报考资格的培训学员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电信机务员(二级)。
  二、考核对象: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传输专业:05O1ZBSA03班OptiX 155/622/2500+(Metro 3000)光网络高级工程师项目培训(A级培训)的培训学员。
  三、鉴定时间、地点:
  1、报名日期:2005年7月12日-26日
  2、鉴定日期:2005年7月29日
  3、培训日期:2005年7月04日-11月04日
   其中:理论培训时间:2005年7月04日-7月29日
   实习时间:2005年8月01日-11月04日
  4、培训、鉴定地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培训中心主培楼2A06R
  5、联系人:吴任勇      联系电话:0755-28563141
  E-mail: bull.wu@huawei.com
  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鉴定考试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http://www.gdca.gov.cn),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到鉴定报名点取申报表(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培训报到时, 请交“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备准考证及证书用)。  
  五、鉴定标准、方式:
  采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光网络高级工程师项目培训(A级培训)的培训资料相结合,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核鉴定。
  六、鉴定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1998[522]号文件,二级鉴定费为600元/人,考虑第一期开展二级的鉴定考试,本次鉴定费为450元/人。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电信机务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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