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7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通信电力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通信工程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在通信行业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第6号令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粤通管[2001]237 号文件精神,各级通信企业在用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部的有关规定,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坚持持证上岗;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配合各单位做好通信电力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中心决定:举办第二期通信电力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通信电力机务员(中级)。
  二、考核对象:从事通信系统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的安装、调测、检修、维护以及障碍处理工作的人员或要求掌握该职业(工种)技能的各类人员。
  三、鉴定时间、地点:
  1、鉴定日期:2005年8月 5日;
  2、鉴定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1号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鼎湖培训分公司
  3、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7月16日
  4、联系人:温笑:13922626969 李恺明:13602987798
  5、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需参加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gdca.gov.cn)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点击“网上报名”,选择鉴定班名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6、报到时请上交填好的“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另交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备准考证及证书用)。
  四、鉴定标准:采用信息产业部新编的《通信电力机务员国家标准》和根据本《标准》编写的培训教材,该教材是通信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培训和职业教育的唯一用书,也是通信电力机务人员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基本学习课本。
  五、费用:
  1、鉴定费:280元/人
  2、教材费:65元/人
  六、其它事项:
  1.为使本次鉴定取得良好效果,本期鉴定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2.为配做合好本次《电力机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参考人员应试水平,决定由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鼎湖培训分公司举办考前培训班,鉴定人员自愿参加。具体事项由鼎湖培训中心附件另行通知。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电力机务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3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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