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6号

关于在深圳市举办第一期《电信机务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广东省各通信企业:
  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通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技术水平,做到电信机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我中心决定在深圳市举办2005年第一期《电信机务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电信机务员(初、中级)。
  二、考核对象:从事通信设备的维护、值机、调测、检修、障碍处理及工程施工的人员。
  三、鉴定时间、地点:
  1、报名日期:2005年6月20日—30日
  2、鉴定日期:2005年7月(详见准考证)
  3、培训日期:2005年7月(另行通知)
  4、培训、鉴定地点:深圳电信培训中心
    地址: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邮电培训综合大楼5楼办公室
  5、联系人:谢琳娜  联系电话:0755-83501062    E-mail:szxln@mailcenter.com.cn
  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培训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http://www.gdca.gov.cn),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到鉴定报名点取申报表(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培训报到时, 请交“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备准考证及证书用)。  
  五、鉴定标准、方式:
  采用信息产业部新编的《电信机务员》培训教材,该教材是电信机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培训和职业教育的唯一用书,也是电信机务人员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基本学习课本。
  六、费用:
  1、 鉴定费:初级:210元/人;中级:280元/人 。
  2、 教材费:88元/人(已征订者免费,并请自带教材)。
  七、缴费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将鉴定费、培训费和教材费存入培训中心帐户,并将银行回执(原件)交培训中心;
    户  名:深圳电信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支行
    帐  号:066010020003349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电信机务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6月21日印发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分辨率800*600浏览
Copyright©2001-2008 GDCA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版权所有 20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