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5号
关于在深圳市举办第一期《通信电力机务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广东省各通信企业: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在通信行业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第6号令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粤通管[2001]237 号文件精神,各级通信企业在用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部的有关规定,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坚持持证上岗;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配合各单位做好通信电力机务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中心决定:在深圳市举办2005年第一期《通信电力机务员》(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通信电力机务员(初、中级)。
二、考核对象:从事通信系统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的安装、调测、检修、维护以及障碍处理工作的人员。
三、鉴定时间、地点:
1、报名日期:2005年6月20 日—30日
2、鉴定日期:2005年7月(详见准考证)
3、培训日期:2005年7月(另行通知)
4、培训、鉴定地点:深圳电信培训中心
地址:深圳市皇岗路3009号邮电培训综合大楼5楼办公室
5、联系人:谢琳娜 联系电话:0755-83501062
E-mail:szxln@mailcenter.com.cn
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考方式:
1、请需参加培训鉴定人员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栏目(http://www.gdca.gov.cn),下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到鉴定报名点取申报表(可复印),并按表格要求填表。
2、培训报到时,请交“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备准考证及证书用)。
五、鉴定标准、方式:
采用信息产业部新编的《通信电力机务员国家标准》和根据本《标准》编写的培训教材,该教材是通信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培训和职业教育的唯一用书,也是通信电力机务人员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基本学习课本。
六、费用:
1、鉴定费:初级:210元/人;中级:280元/人。
2、教材费:65元/人(已征订者免费,并请自带教材)。
七、缴费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将鉴定费、培训费和教材费存入培训中心帐户,并将银行回执(原件)交培训中心;
户 名:深圳电信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支行
帐 号:066010020003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