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4号

关于在珠海市举办第一期《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电信、互联网从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就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简称“网吧”)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八条第六款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是ISP、ICP及相关互联网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证件。为了做好此项技能鉴定工作,我中心将在珠海市举办《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凡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简称“网吧”)的责任人、项目部经理、技术主管、技术人员及相关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和有志从事本职业的人士均可报名。
  二、鉴定日期:2005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见准考证)
    培训日期:2005年7月中旬共四天(具体时间待通知)
    培训、鉴定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7月8日下午
  三、鉴定地点:珠海市城市职业学院继教部(原珠海市电大)。
  四、鉴定标准、方式:
  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核鉴定。
  五、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方式:
  请需参加鉴定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gdca.gov.cn),点击“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选择“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并打印(用A4纸)“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及提交两张大一寸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于2005年7月中旬参加培训时上交。
  六、为配合做好本次《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参考人员应试水平,决定由珠海思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举办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员(初级)考前培训班,考生自愿参加培训。
  七、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1、考核费:210元/人;
  2、培训费:650 元/人;
  3、教材费:60元/人;
  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将费用直接交珠海思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叶家安
    联系电话:0756-3226303、6655777、13702314683
    传真电话:0756-3226323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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