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3号

关于举办全省《电信营业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电信营业员应该持证上岗工作。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电信营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各单位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我中心决定于2005年9月对全省《电信营业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各电信运营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申请受理、账务处理的人员,以及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
  二、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
  三、鉴定标准、方式: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考核鉴定。
  四、鉴定时间:2005年9月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鉴定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8月22日。
  五、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本公司网站和OA系统上进行公告;各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报名工作,于8月22日前将名单报我中心。
  六、请各公司将本公司参加鉴定考核的报考名单分地市区和按初级、中级进行汇总填报鉴定人员花名册,于8月22日前发邮件到我中心指定邮箱,同时让考生填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另交两张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栏目下载。
  七、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电信营业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请各公司根据鉴定人员的需要到我中心购买,每套资料75元。
  八、鉴定费:五级(初级):160元/人
        四级(中级):210元/人
  各单位请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汇入我中心帐户,亦可交我中心当地的定点培训单位。我中心账户:
    单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帐号:44001400101050010796
    开户行:广州市建行东山支行
  九、其它鉴定相关事项(如考试地点等)随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传真:020-87629097 邮箱:li8088@21cn.com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营业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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