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05]12号

关于举办全省《移动通信营业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移动通信营业员应该持证上岗工作。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移动通信营业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各单位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我中心决定于2005年8月举行全省《移动通信营业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2005年8月下旬分时段分地市进行。
  二、鉴定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7月25日。
  三、鉴定对象:从事受理用户移动通信业务申请及帐务处理的人员以及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
  四、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
  五、鉴定标准、方式:在部鉴定指导中心编写的培训教材范围内,由信息产业部试题库统一命题,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考核鉴定。
  六、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本公司网站和OA系统上进行公告;各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报名工作,于7月25日前将名单报我中心。
  七、请各公司参加鉴定考核的考生填好“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贴好相片),并准备两张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交给本公司负责人。请各公司负责人根据收齐的申报表(含两张相片)分初级、中级填好“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于7月25日前发邮件到我中心指定邮箱。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申请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中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gdca.gov.cn)栏目下载。
  八、我中心已向部指导中心申购《移动通信营业员》鉴定资料(含考核大纲、鉴定教材),请各公司根据鉴定人员的需要到我中心购买,每套资料50元。
  九、鉴定费:五级/初级:160元/人
        四级/中级:210元/人
  各单位可将资料费、鉴定费直接汇入我中心账户,亦可交我中心当地的定点培训单位。我中心账户:
    单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帐号:44001400101050010796
    开户行:广州市建行东山支行
  十、其它鉴定相关事项(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随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镇礼
    电话、传真: 020-87629097   邮箱:li8088@21cn.com
    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602室
    邮编:510080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移动通信营业员 鉴定 通知
拟稿人:张美萍 共印5份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5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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