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公 告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粤通鉴[2012]01号

关于在广州市举办第二十期《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综合布线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通信线路的畅通,要求从事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单位的需求,我中心决定在广州市举办第二十期《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希望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
   鉴定报名时间、申报条件、费用等具体情况请看附件。

   附件:
   关于举办第二十期 “中级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线务员(综合布线管理员)
鉴定  通知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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