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 训 信 息

关于举办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的精神,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协办,现定于4月25日~29日在广州邮校举办“2011年第1期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06年以后取得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将于2011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人员,2006年发的资格证必须在2011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逾期未参加培训和申报续办手续的资格证书作废。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前往参加继续再教育人员必须携带《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如资格证丢失的除附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并填写联系人及其手机;
   2、如资格证书准备要变更的则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暂不提交变更。
   四、报名事项:
   1、截止时间:额满即止,请抓紧时间报名;
   2、报名时请填写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1),并e-mail到hlm87692329@gdca.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XX年第X期概预算继续教育报名表;
   3、并指定该批次培训期间的领队人,为避免浪费培训名额资源及规范管理,凡已报名人员人数不得随意增减。
   五、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2011年4月25日14:00~16:30;
   2、培训时间:2011年4月26日~29日上午;
   3、考试时间:2011年4月29日下午;
   4、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六、培训费:1100元/人(校内可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七、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由企业为单位统一转帐(不接受个人和现金及其他方式),具体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银行帐号:44001400101050018128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2、省邮校联系人:章老师 18998461623
   广东质监中心联系人:何老师 020-87692329
   八、经我中心确认名额后方可转帐(否则不予受理),转帐单复印后注明联系人及其手机、开发票名称,学员凭资格证书原件和转帐单复印件报到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7692329

   附件一:《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信息表
   附件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
   附件三: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图

 


Copyright©2001-2011 GDCA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版权所有 20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