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的精神,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协办,现定于4月25日~29日在广州邮校举办“2011年第1期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2006年以后取得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将于2011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人员,2006年发的资格证必须在2011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逾期未参加培训和申报续办手续的资格证书作废。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前往参加继续再教育人员必须携带《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如资格证丢失的除附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并填写联系人及其手机;
2、如资格证书准备要变更的则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暂不提交变更。
四、报名事项:
1、截止时间:额满即止,请抓紧时间报名;
2、报名时请填写概预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1),并e-mail到hlm87692329@gdca.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XX年第X期概预算继续教育报名表;
3、并指定该批次培训期间的领队人,为避免浪费培训名额资源及规范管理,凡已报名人员人数不得随意增减。
五、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2011年4月25日14:00~16:30;
2、培训时间:2011年4月26日~29日上午;
3、考试时间:2011年4月29日下午;
4、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六、培训费:1100元/人(校内可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七、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由企业为单位统一转帐(不接受个人和现金及其他方式),具体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银行帐号:44001400101050018128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2、省邮校联系人:章老师 18998461623
广东质监中心联系人:何老师 020-87692329
八、经我中心确认名额后方可转帐(否则不予受理),转帐单复印后注明联系人及其手机、开发票名称,学员凭资格证书原件和转帐单复印件报到;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7692329
附件一:《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信息表》
附件二:《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98号)
附件三: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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