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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1年度部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奖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规函[2001]14号

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申报2001年度部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的要求,仍执行原邮电部《关于继续开展通信工程建设创优活动的通知》(基设(1993)147号文)规定。申报截止日期为2001年7月31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的申请表(见附件)份数改为:一式5份,各种证明材料一份。申报优秀设计、应报一份初步设计文件,若初步设计有若干册,应报能反映整体方案的综合册(不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如申报的是一阶段设计,设计文件中应有能反映整体方案的内容;土建设计则要建筑专业的初步设计及平面、立面和剖面图,并附(正面和侧面)彩照二张。
  二、申报的项目要体现技术的先进性;设计概算要准确,超概算(或修正概算)的项目不得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即从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至申报截止日期为止。
  三、一个单位完成的同一项目不得分成若干单项工程申报。
  四、申报表中省局级管理部门初审意见必须加盖省通信管理局公章;优质工程优良品率要有证明文件,并有证明单位盖章;
  五、优质工程奖由建设单位申报,跨省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凡申报优质工程一等奖项目,必须同时报送反映情况的录像带或光盘(不超过15分钟)。申报其他等级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同时报送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照片。
  六、申报优秀工程设计、优质工程奖除应按评优办法要求提供材料外,应附以下附件:
     1. 项目审批报告;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批复文件;
     3. 用户意见;
     4. 竣工决算文件;
     5. 要有局级评优的证明材料;
  本年度评优工作委托中国邮电企协计划建设委员会具体承办。申报材料请直寄至:郑州市互助路一号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邮电设计分会收,邮政编码:450007。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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