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邮电局,省邮电设计院、省邮电工程公司、省微波局、省长线局、省科研所:
根据邮部基设(1993)147号文精神,为鼓励先进,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管理,努力创造出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质工程,结合我省情况,决定从明年起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和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在评选省优工程奖的基础上,选取部份工程项目参加部优工程项目评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省级评优工程的条件工程投资额按3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或单项通信工程,土建工程生产用房面积按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规模,其余评选条件均按《邮电部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及《邮电部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见附见一、附见二)执行。
二、 优秀工程设计,优质工程评优申报表填写事项:省级、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优质工程评优申报表统一使用随文下发的(附表一)、(附表二)。其中,省级评优工程申报表按一式三份上报省局基建处,部级评优工程申报表按一式十份上报邮电部。
三、 为保证省局评优工作与部级评优工作的含接,我省工程评优申报工作定于每年二月底前上报省局(如无特殊情况,今后不再下文通知)。
四、 经评优的单位,今后作为企业定级或升级的重要依据。
附件: 一、邮电部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
二、邮电部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