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指南适用于申请的企业资质类别如下: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2、《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
3、《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4、《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5、《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资格》。
二、申报文件依据:
1、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
2、《关于通信建设企业个人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查询文件依据路径:主页—通信建设—政策法规—建设市场管理信息。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有关事项:
1)、网址:http:202.106.120.64/scp;
2)、网上填报具体操作见《关于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等企业资质填报网上资料的通知》。
3)、上报材料尽可能用小像素的扫描件(200K以下),避免传输时数据丢失。
2、申报企业递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关于通信建设企业个人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关于对“申报材料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对提交附件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提交原件予以校核;
3、社保证明如果是单位人员共一份清单,为便于专家核查,请企业自行在社保证明上徒手增加一栏“申报表人员排列序号”,并对应社保名单标注申报表相应人员的序号。
咨询电话:020——87692329、876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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