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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立和健全通信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活动的通知
各设计、施工、监理、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企业:
随着通信参建单位数量的不断增加,通信建设市场竞争局面已逐步形成。为了提高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各设计、施工、监理、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省质监中心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通信工程质监的重点之一,在全省开展建立和健全通信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活动,现将有关活动 内容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
5-7月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自查自检,要求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活动要有记录,工作要有实绩,并做出自检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实施及经验交流
省质监中心将加强对全省参建单位建设行为进行检查,并将重点放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完善等方面,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各相关企业应认真对待并及时解决。
8-9月召开全省参建单位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工作研讨会,通过交流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实绩抽查
10-11月对全省参建单位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工作的情况和取得实绩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出现过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企业。
第四阶段:总结
12月召开全省参建单位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活动的总结大会。表彰在本次活动中先进企业和个人。对不重视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企业,或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工程质量不稳定甚至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会后,将本次活动情况向全省通信建设单位通报,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并作为当年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的参考内容。
二ΟΟ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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