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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质监费
上缴省财政专户银行帐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粤财库函[2003]5号精神,从2003年4月1日起,“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因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柜面服务系统升级,原帐号改为440863201012088000112,特此通知。
    即从2003年4月1日起,交“广东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质监费”应填写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如下:
    收款单位: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收款帐号:440863201012088000112
    备注:执收单位代码:09202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