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
粤通网[2003]157号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企业:
现将信息产业部《关于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信部规[2003]36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近期,部连续通报了几起在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我局《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抓好通信设施建设
保障通信网络安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查处湖北郧县电信工程重大事故的通报》精神,切实健全、落实各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类似情况和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工程未立项就实施、无设计就施工、设计图纸未审查就施工、工程未验收就投入使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无资质或越级承发包工程等管理混乱现象是引起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予以禁止。
三、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开展工作。
四、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质量监督人员检查发现,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信息工程部分)仍未引起重视,各单位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
五、各单位要结合2003年开展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通信工程,立即停工整顿、改正。我局将结合2003年整顿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工作于10月组织检查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信息产业部关于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原件
200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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