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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通信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申报问题通知如下,与《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一并遵照执行。
关于新申报企业
一. 要取得该项资质单位必须是专门从事通信专业设计、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不包括电信运营企业、电信设备制造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可按专业申请,即可申报某个专业(业务网、基础网、支掌网)资质,也可申请所有专业的资质。
三. 企业申报时除了提供“办法”中第十三条所要求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所有雇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二)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三)企业近期(半年内)验资证明文件;
(四)国家规定有关岗位的上岗证书;
(五)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合法完备的租赁合同(包括所有的生产场地或仓库);
(六)企业的主要仪器仪表、工具(包括交通工具等)的资产证明(例如发票等);
(七)各种生产的流程和健全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和人员培训和质保体系等有关制度;
(八)填报有关本企业信息的电子数据文件。
四. 资质申报审核程序分两部进行。首先申报企业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后,负责审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对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审核部门指派专人到申报单位办公或施工现场进行考查和核对。如果上述任何一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均为不合格,如果第一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就不再进行下一步审核。不论审核结果如何负责审核部门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
五. 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报。
关于年审企业:
一. 企业年审时除了提供“办法”中第二十三条所要求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所有人员的近一年各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三)工程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四)企业所有新增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所有新增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六)新取得有关个人资质或上岗证书(项目经理,概预算,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上岗证);
(七)有关企业资产、经营情况文件(如:资产负债表,C102、103-1、C105等);
(八)填报有关本企业信息的电子数据文件。
其它:
一. 定级、升级所需提供资料参考申报和年检要求;
二.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总经理;
三.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安装调测、运行保障等内容,各专业划分如下:
(一) 业务网:包括各种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网络,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
(二) 基础网: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网、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
(三) 支撑网:包括支撑电信网络运行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四. 各企业具体业务范围,由发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以资质证书注明业务范围为准;
五. 有关企业信息的电子数据文件可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网站上下载(网址gdcd.gov.cn),按要求填写后用E-Mail或软盘送至发证部门。
附件:系统集成企业情况登记表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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