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为了促进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工作规范化,使互联互通的管理落到实处,近日出台了《广东省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工作制度(暂行)》。
《制度》将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分为A、B、C三级,分别给予了定义,同时严格规定了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在出现网间通信故障时处理故障的工作流程,如故障发生时应首先自查本网内通信状况,当判断故障在对方关口局或对方网内时,由通信值班室填写网间故障报障单用传真通知对方并电话确认。受理方在收到报障单传真后15分钟内,应向对方传真回执。《制度》特别强调,A级故障应在故障发生后4个小时内向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并同时抄送给受影响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
按照《制度》的要求,广东目前已成立了省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协调小组和各本地网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协调小组,分别负责全省和本地电信网间通信故障处理工作的协调。省协调小组成员由管局和各基础电信企业的人员组成。
《制度》还要求,管局开通7*24小时值班电话;各本地网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必须成立7*24小时工作制的通信值班室,统一负责受理保障、确认销障、上报工作。管局将定期公布各企业网间故障处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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