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第三阶段《短消息类服务代码使用审批受理通知书》的通知
经我局初步审查,现决定受理相关单位(具体见附件,已选号的单位不必再次前来)递交的短消息类服务代码使用申请材料。请各单位派员到我局领取《短消息类服务代码使用审批受理通知书》并选号。
注意事项: 1、选号人员应出具单位委托选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2、选号原则:随机生成9个号码由用户选择,每个用户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阶段受理单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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